這幾天聽聞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被中央延攬去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住都中心)執行長,不由得捏把冷汗
我曾經在質詢黃景茂都更中心預算年年增加卻績效不彰時,黃景茂說中心人員多被中央挖角,所以要提高預算留住人才。但我調閱比對中央地方資料赫然發現,真正的事實是都更中心109年度60人的人事費用(不包括董事長及執行長薪資)即高達7400萬,而同年度中央住都中心包括董事長及執行長的81人薪資,預算僅6400萬。
究竟是黃景茂公然欺騙議員、唬弄議員?還是黃景茂根本搞不清楚狀況?而後繼續深入追蹤才發現都更中心副執行長洪志生自肥,自己核定高額獎金以及調薪的事情。
去年,我多次質詢都更中心副執行長洪志生狂領14個月、156萬高額獎金的貪瀆事件,歷經半年的過程中,黃景茂身為都更中心執行長,質詢中公然欺騙議員、欺騙柯文哲市長,說洪志生「人已離職」但事實卻是仍在職;此外,甚至隻手遮天,在沒有查明貪瀆事件真相、沒有懲處之前,竟批准了洪志生「個人考量」的辭呈;甚至在查明洪志生獎金核發確有問題的調查報告送至都更中心董事會後,黃景茂都沒有任何作為!直到我再次質詢,拿出報告要求柯文哲查辦,市府才找律師研議向洪志生追討22萬!然而,過程中對於政務官的失職、失能,至今沒有任何懲處。
黃景茂身兼都更中心執行長及主管機關都發局長,擁有副執行長薪資、績效獎金的簽核權力,竟讓副執行長自己獨領14個月、約156萬高額獎金,洪志生固然有錯,黃景茂難道無須為其失職的管理負責?!
如今,北市都更中心的爛攤子尚未解決,黃景茂就要去中央當住都中心執行長,至少20萬起跳的月薪,讓長期受到不平等待遇的都更中心基層同仁情何以堪?